北京中山学院学生就业协议书


甲方:北京中山学院
乙方:            所学专业:
身份证号:          性别:
出生年月:          籍贯:
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,并保障合格毕业生安置就业,经双方协商,特制定本协议书。
一、本协议书是在甲、乙双方共同协商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。
二、本学院就业安置方向是在中国的外资、合资企事业单位或在外国的中国企事业单位。在安置方面,学院对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推荐就业。
三、乙方修满本科学分,在校期间综合评定达合格以上,甲方必须履行安置就业的义务。
四、如乙方在校期间严重违纪或未修满本科学分,未取得毕业证书,甲方可为乙方推荐就业单位,但不承担安置就业的责任。
五、如乙方自愿改变就业意向,要求另行自择职业,甲方应予同意。
六、如甲方推荐乙方参加企业面试不能被录用,甲方负责再次推荐面试,直至录用为止。
七、乙方与甲方推荐的就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生效时,此协议自动终止。
八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方双方各持一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北京中山学院           乙方:
电话:010-80728950           电话: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     地址:
邮编:102206              邮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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